生态环境部公布2017年度各省落实《水十条》情况考核结果
生态环境部11月6日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实施情况考核结果。生态省落实水
据悉,环境核结按照《水十条》要求,部公布年生态环境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度各科技部、条情工业和信息化部、况考财政部、生态省落实水自然资源部、环境核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公布年交通运输部、度各水利部、条情农业农村部、况考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生态省落实水对2017年度各省(区、环境核结市)落实《水十条》情况进行了考核。部公布年考核结果已经国务院审定。
依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考核内容包括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两个方面,其中,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为刚性要求。
经综合评价,海南、西藏、浙江、青海、重庆、甘肃、新疆、上海、江西等9个省份考核等级为优秀;安徽、福建、广西、湖北、贵州、河南、湖南、云南、四川、河北、江苏等11个省份考核等级为良好;天津、北京、山东、广东、辽宁、内蒙古、宁夏、黑龙江、吉林、山西、陕西等11个省份考核等级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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